理解協作手機應用程式開發中的知識產權
在香港,根據《版權條例》及其他知識產權法律,預設情況是協作項目中每一方擁有其創建的知識產權(IP),除非另有協議。當多家公司合作開發手機應用程式時,需考慮以下因素:
- 貢獻:哪一方貢獻了哪些部分(例如程式碼、設計或概念)?
- 所有權:知識產權是共同擁有還是轉讓給單一方?
- 使用權:各方如何使用、修改或商業化該知識產權?
如何在合作中澄清知識產權擁有權:中小企知識產權保護香港
為避免爭議,建議採取以下步驟:
- 草擬合作協議:
- 明確規定各方的權利、義務及貢獻。
- 定義現有知識產權及共同開發的知識產權的擁有權。
- 包括有關授權、授權費用及未來使用的條款。
- 使用共同擁有權協議:
- 若知識產權由雙方共同擁有,需約定如何管理、利用及保護該IP。
- 建立未來授權或轉讓權利的程序。
- 指派或授權知識產權:
- 一方可透過正式協議將知識產權轉讓給另一方。
- 或在不轉讓擁有權的情況下,授權對方使用知識產權。
為何正確的協議如此重要?
明確的合約安排可確保:
- 你對應用程式及其相關知識產權保有控制權。
- 能夠在無法律衝突的情況下商業化或授權應用程式。
- 防止因擁有權或使用權引發的未來爭議。
欲了解更多關於起草合作及授權協議的資訊,請參閱我們的《香港有效知識產權合約》指南。
最終建議
與其他公司合作開發手機應用程式時,務必以書面形式清楚記錄知識產權歸屬。精心起草的協議是保護你的利益及確保順利合作的關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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