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主和租客簽署了租約的正副本各一份,是否兩份都需加蓋印花?
是的。在香港,所有已簽署的租約(無論是正本還是副本)都必須妥善加蓋印花,才能在法律程序中被接納為證據(刑事或印花稅相關民事訴訟除外)。因此,為了保障雙方權益,每份獨立副本(或對應本)都應加蓋印花。
是否需要提交兩份電子印花申請?
不需要。你只需提交一份申請,並選擇標示為「簽署副本」的選項。印花稅署將為正本文件和副本都發出印花證明書。每份額外副本加蓋印花僅需繳付5港元的象徵式費用。這確保雙方都持有一份有效的加蓋印花副本,可在必要時作為證據使用。
不確定應繳納多少印花稅?請參閱我們關於非住宅物業印花稅的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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