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租約開始時支付了大額押金。租約結束時,業主以損壞為由扣除我的押金。我認為這些只是正常損耗,我可以做什麼事呢?
在租約終止時,租賃協議通常規定租戶應將物業1以「良好、清潔及可租用的維修狀況(合理損耗除外)」交還。
然而,「良好、清潔及可租用的維修狀況」並無明確標準。業主應接受因時間推移及正常使用造成的合理損耗程度。雙方應合理判斷物業交還時的狀況是否超出合理損耗範圍,從而確定租戶是否有過失。
不合理的押金扣除
如果你認為業主的扣除不合理,你可以提出異議。以下是處理不合理押金扣除的建議步驟:
- 協商:聯繫業主,解釋為何你認為這些損耗屬合理範圍
- 要求證據:要求業主提供詳細清單,列明每項聲稱損壞的性質及維修費用
- 尋求法律協助:若業主拒絕退還有爭議的押金且談判失敗,可考慮諮詢律師並對業主採取法律行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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